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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宁夏农林科学院优秀论文评审办法(试行)》解读
解读方式 | 文字方式 | 生成日期 | 2023-08-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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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院办公室 | 解读单位 | 科研处 |
《宁夏农林科学院优秀论文评审办法(试行)》(宁农科办发〔2023〕8号)(以下简称《优秀论文评审办法》)于2023年2月6日由宁夏农林科学院颁发施行,为便于院属各单位科技工作者广泛知晓政策内容,正确理解执行,院科研处做出如下解读:
一、修订背景
为提高我院科技创新能力,进一步提升科研产出质量,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研究、分析、总结创新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撰写更多高质量学术论文,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,院科研处牵头修订了《优秀论文评审办法》。
二、主要制定内容
《优秀论文评审办法》共六章十九条。
第一章为总则,共2条。
第二章为参评条件,共1条。明确了申报宁夏农林科学院优秀论文评审应具备的4方面条件。
第三章为评审组织工作,共4条。明确了处组织实施单位、推荐流程、评审专家组成、评审规定和回避制度。
第四章为申报、推荐和评审程序,共4条。规定了申报流程,初评、终评组织单位、专家组成、评审方式,对不符合的处理方式。
相关文件:宁夏农林科学院优秀论文评审办法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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